送錯情人節禮物恐觸黴頭 11項禁忌不可碰

民俗專家楊登嵙分享情人節當日送禮11項禁忌。(示意圖/Shutterstock)

明(14日)是西洋情人節,民俗專家楊登嵙分享情人節送禮11項禁忌,包括不可送鍾、扇子、剪刀、傘、鞋子、送娃娃、送蠟燭、送梨子、李子、送手帕和毛巾等,其中千萬不可送手帕和毛巾,因手帕和毛巾是喪家送參加告別式賓客的物品,收到者恐會觸黴頭,感情甚至無疾而終,要特別注意。

1、忌送時鐘

在華人傳統觀念中由於「送鍾」和「送終」同音,代表不吉利,有與對方終止交往之意。

2、忌送扇子

「送扇」與「送散」同音,有感情交往散掉之意。

3、忌送剪刀

如送「剪刀」,則暗示對方一刀兩斷,感情交往不再。

4、忌送傘

不可把傘當成禮物送給對方,因「送傘」也和「送散」同音,代表感情交往散掉。

5、忌送鞋

「送鞋」與「送邪」同音,代表請對方走路、分離之意。

6、忌送手帕

手帕是喪家送給參加告別式賓客的物品,所以不可亂送,收到者將會觸黴頭,感情恐無疾而終。

7、忌送毛巾

毛巾是喪家送給參加告別式賓客的物品,俗語說,贈人毛巾代表永別且隱喻事情不再發生。

8、忌送娃娃

布娃娃容易有靈侵入,產生靈異現象,象徵把人的魂氣吸走。

9、忌送梨子

「送梨」和「送離」同音,代表情感分離,若把梨子切開,分開吃,有「分離」的涵義,也是不吉利。

10、忌送李子

「送李」和「送離」的諧音相同,代表情感分離。

11、忌送蠟燭

蠟燭在華人傳統觀念中,用來祭祀亡者纔會使用,相當不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