肆無忌憚、瘋狂斂財,福州市倉山區委原書記鄭子記被公訴!

正義網記者4月18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委原書記鄭子記(正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福建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福建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南平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鄭子記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南平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鄭子記利用擔任原長樂市副市長、福州新區倉山功能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閩清縣縣長、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鄭子記 資料圖

長期在福建省福州市任職

公開簡歷顯示,鄭子記,男,漢族,1968年1月出生,福建福州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8年9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鄭子記歷任長樂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市委辦主任;長樂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長樂市政府黨組成員、副市長;閩清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閩清縣委常委,被提名爲副縣長候選人;閩清縣委常委,副縣長;閩清縣委副書記;福州新區倉山功能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正處級);閩清縣委副書記,被提名爲縣長候選人;閩清縣委副書記、縣長;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福州市倉山區委書記兼福州新區倉山功能區黨委書記;2023年10月,被免職。

肆無忌憚、瘋狂斂財

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2024年1月26日,福建省紀委監委網站發佈通報,鄭子記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鄭子記身爲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被立案審查調查前以各種方式逃避和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組織觀念淡薄,違規爲他人謀取人事利益;親清兩失、亦官亦商,長期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造成不良影響;貪慾膨脹,公器私用,利用職便爲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組織人事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並將部分犯罪所得用於違規投資,獲取鉅額孳息。

鄭子記嚴重違反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肆無忌憚、瘋狂斂財,涉嫌受賄收受他人財物發生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佔90%以上,甚至在黨的二十大後仍然不知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鄭子記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福建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福州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福州市倉山區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及孳息隨案移送。

2024年3月1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通報,福建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鄭子記作出逮捕決定。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ID:JCRB_ZYW) 作者:李夢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