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前領現金看病 官員:沒收據就當遺產課稅

▲有民衆父親領錢看病,最後卻被當成遺產課稅。(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徐珍翔臺北報導

前提領鉅額現金看病,沒留收據小心被當作遺產課稅。財政部今(20)日表示,民衆臨死前若因重病無法處理事務,期間各項舉債、出售財產或提領存款,一旦缺少用途證明,相關金額都得併入遺產,對繼承人課稅。

據悉,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最近就查獲1個案例,有民衆在死亡前的重病期間,曾密集提領現金400多萬元,繼承人雖主張該筆款項是用於支付其父親的醫療費,但因爲該繼承人無法提出醫療費用的收據或發票,國稅局於是把這400多萬元併入遺產課稅,該繼承人也因此補繳遺產稅達40多萬元。

財政部官員解釋,按照常理,只要醫院診療說明書顯示民衆已處於重病、無法處理事務的狀態下,一般會認定,該民衆無法單獨提領存款;若該民衆不幸死亡,其繼承人得交代該筆金額的流向及用途,且必須提出相關證明,否則該筆款項就會被列入遺產課稅,「回答不清楚、不知道也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