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派任2離島院長

司法院大樓內部照片。本報資料照片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27日開會後決議,臺中高分院法官楊國精派任爲澎湖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另臺南高分院法官兼庭長陳連發,派任爲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兼院長。司法院辦事法官陳思帆以原職調派司法院任研究法官。

另高等法院法官劉素如、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楊坤樵、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李小芬、法官廖晉賦、邱士賓、新北地方法院法官洪珮婷、士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蕭錫證、法官劉育琳等8人以原職或新職調派司法院辦事。

高等法院調最高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法官石有爲、黃書苑、高等法院調司法院辦事法官劉又菁等3人,派任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臺中高分院法官黃彩君、陳得利、張智雄、郭瑞祥、臺南高分院法官黃瑪玲、張季芬、林逸梅、高雄高分院法官施柏宏等8人爲同院法官兼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