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陽:在中心城區買新房最高補貼2.88萬元,“以舊換新”可退稅
9月28日,四川省德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佈《促進房地產市場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政策解讀。
十條措施在促進住房消費方面包括購房補貼、住房“以舊換新”、優化個人住房貸款房屋套數認定標準、公積金支持政策、保障購房入學需求等;在商品房去庫存方面包括支持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票安置、放寬車位購買數量限制等;在優化供給方面包括土地去庫存優供應、助企紓困相關政策等。
其中,爲鼓勵羣衆在德陽置業,延續執行《德陽市龍年(2024年)迎新春購房補貼方案》(德建發〔2024〕31號),自9月26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在德陽中心城區購買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個人,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給予100元購房補貼,每套最高不超過14400元,若購房人(或多位購房人之一)爲德陽農村戶籍居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給予200元購房補貼,每套最高不超過28800元。
鼓勵各區(市、縣)、德陽經開區搭建平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購房人三方聯動,通過個人置換、企業收購、發放補貼、政策支持等方式,促進住房新舊轉化。支持各區(市、縣)、德陽經開區在城市更新、棚戶區(城市危舊房)改造等過程中,按照政府引導、居民自主改造、市場化運作方式,推動舊房換新。倡導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共同分擔住房“以舊換新”交易費用。至2025年12月31日止,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現住房出售後1年內在市場重新購買住房的納稅人,對其出售現住房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予以退稅優惠。
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擬購住房所在區(市、縣)範圍內無成套住房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購房人在擬購住房所在區(市、縣)範圍內有住房且正在掛牌出售的,住房套數認定相應覈減。在擬購住房所在區(市、縣)範圍內,無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含有貸款但已還清)的購房人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不論名下是否有成套住房,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
探索實施住房公積金代際互助,支持繳存人購房時申請使用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積金。階段性實施公積金“又提又貸”。繳存人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業務,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賬戶內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
支持按照“以需定購”“職住平衡”原則,以合理價格收購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配租保障性住房,鼓勵金融機構用好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激勵政策,發放保障性住房收購貸款和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鼓勵各區(市、縣)、經開區統籌用好各類資金,收購存量商品房用於養老、托育等公共服務用房。鼓勵支持機關企事業單位集中團購商品住房,鼓勵房地產企業給予相應優惠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