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種罌粟還製成大煙膏!辦案人員:罌粟不是花,種一株也違法
近日,河南省鹿邑縣法院審結一起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案,依法判處被告人時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
2019年,被告人時某某將其在過世父親房屋內發現的幾包罌粟果實拿回家中,其中一部分在燉雞燉肉時用作“提鮮”調料,另一部分則撒播在自家院子裡。
種植的罌粟長出果實後,時某某便製成大煙膏供自己吸食。時某某供認,其吸食大煙已長達一年。
案發後,偵查機關依法搜查發現,時某某住處有大量疑似罌粟類毒品,並在其身上發現兩瓶自制大煙膏。經稱重,罌粟種子淨重爲148.83克,大煙膏淨重214.04克。經鑑定,時某某自制的大煙膏含有嗎啡和可待因成分。
判決結果
鹿邑縣檢察院審查後認爲,時某某明知私自持有罌粟種子及製作大煙的行爲屬於不當,且面對偵查機關依法搜查時,具有企圖隱匿的行爲,足以證實時某某主觀上對其違法犯罪行爲具有違法性認識,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製造毒品罪追究刑事責任。
12月6日,鹿邑縣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罪、製造毒品罪,依法判處時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四個月,並處罰金1.2萬元。
檢察官提醒
罌粟是提取毒品的主要原植物,同時也是多種鎮靜劑的主要來源,可以加工成大煙、嗎啡、海洛因等毒品,用之不當,極易上癮。我國法律禁止任何個人和組織私自種植、持有上述物品。大家切勿存有僥倖心理,不要以身試法,要牢牢記住:
罌粟不是花
種一株也違法
罌粟不是菜
吃一口也有毒
罌粟不是藥
亂吃會成癮
【來源:河南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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