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山區打獵不慎踩空 男子誤觸扳機殺了好友

蕭男被依涉犯過失致死罪及未經許可製造槍砲彈藥等罪提起公訴。(張志康攝)

去年(2023年)9月,一名74歲的老翁與朋友赴雙溪山區野營打獵時,遭土製霰彈獵槍擊傷,送醫後傷重不治。全案經基隆地檢署積極偵辦,今天(25日)偵查終結,地檢署檢察官將同行的61歲蕭男依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

檢警調查指出,去年9月,74歲的張姓男子與友人60歲蕭男、楊男一起自新北市新莊區開車至雙溪山區野營打獵。蕭男帶着其自制的霰彈獵槍,3人到了山區搭起帳篷,並且喝了一場酒之後,便決定沿着溪流上游步行打獵。

張男走在前面,蕭男以左手握住槍管,右手腋下夾住槍托之方式,攜帶槍彈行 走在張男後方。蕭男在試圖在溪牀步行時,因天色昏暗、溪石溼滑不慎步伐踩空,突然失去重心,在本能性想抓東西穩住身體時,誤觸槍枝扳機,結果一槍正中在前方轉身等待蕭男的張男。

檢察官經調查並檢視現場狀況,再參考同行友人楊男的證詞,再加上張男的親屬也表示張男與蕭男熟識且無糾紛,另一方面,在全案偵查過程中蕭男態度懇切,積極尋求家屬原諒,並與家屬達成和解,檢察官綜合研判蕭男沒有故意開槍動機,故排除蕭男故意殺人之可能。

因此,檢察官認爲蕭男涉犯《刑法》過失致死罪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例未經許可製造槍砲、子彈等罪提起公訴。另外,在調查過程中,檢察官也發現與其同行的楊男也有未經許可,非法持有具殺傷力之長槍1支,經查扣該槍枝後,也將楊男以涉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未經許可持有槍砲罪,一併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