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娛樂稅不同調 葉元之促市府分階段調降

雙北娛樂稅不同調 葉元之促市府分階段調降。(葉德正攝)

職業表演娛樂稅新北市民要繳10%,在北市只要2.5%,新北市議員葉元之今在議會質詢時指出,娛樂稅在1942年開徵,當時農業時期,政府希望大家勤儉建國,避免消費、減少娛樂,但時代已經不同,要求不要在用課稅方式「懲罰」民衆娛樂,籲新北市府分階段調降。

葉元之說,當時課稅有「寓禁於征」的政策意義,但現在娛樂已經是大家日常休閒生活的一部分,政府甚至還鼓勵大家看電影、藝文表演等經濟文化娛樂,去年政府的振興券還加發「藝fun券」

文化部也將在板橋火車站旁的特專三用地設立「國家級國家兒童未來館」,到時候會有兒童文化體驗館、數位藝術體驗館,之後若有收門票,也要課徵娛樂稅,根本與政府政策背道而馳。

葉元之說,雙北是共同生活圈,但市民在新北從事娛樂活動,要繳比臺北高的娛樂稅,相當不合理,也與市府經濟發展及推動藝文活動的目標相違背。以職業表演娛樂稅來說,市民在新北要繳10%,在北市只要2.5%。

葉元之也說,課娛樂稅的標準也很奇怪,財政部曾函釋「職業性說書」要課娛樂稅,是指「講解書中意義或講說評詞、故事」,那這樣各級學校或補教業者是否都要被徵收娛樂稅,但同一函釋是說舉辦「全方位成功經典講座」並非說書,難怪網紅博恩會說「適當包裝即可避稅」。

葉元之表示,去年新北市課電影院娛樂稅400萬、藝文活動74萬、KTV3300萬,金額不大,影響市府財源很有限,課稅目的必須正當,不能用開源爲由,去年中央政府超收4327億的稅,新北市應該爭取中央其他的稅源,而不是不願意改革不合理的稅。

財政局長李泰興表示,稅務要整體考量,娛樂稅雖然佔稅收不高,但中央財政紀律會要求減稅部分項目,需提出替代財源,會再回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