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11”如何辨識“第三方測評”信息?中消協發佈四點提示
中新經緯10月16日電 16日,中消協網站發佈四點消費提示,幫助廣大消費者理性看待互聯網促銷活動和商品測評類營銷信息。
中消協稱,近年來,“雙11”網購促銷活動受到公衆關注。面對網絡空間海量信息,“第三方測評”成爲消費者網購決策的參考,許多人養成了“買前看‘測評’”的消費習慣。
所謂“第三方測評”,通常是指未取得國家檢驗檢測資質認定及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英文縮寫爲:CNAS)認可的組織或者個人,宣稱通過自身測試、測驗、體驗或引用對比專業檢測結果、分析調研數據、表達主觀使用感受等方式,對商品的質量、功能、設計、成分、服務、性價比等方面進行橫向或縱向比較,並將結果通過自媒體以圖文、視頻或直播的形式進行發佈推廣。“第三方測評”可以爲消費者購物提供參考,也可能因“跑偏”“變味”而誤導消費者。
爲幫助廣大消費者理性看待互聯網促銷活動和商品測評類營銷信息,中消協發佈消費提示:
一、理性審視消費需求,切勿迷信“種草”流量
一年一度的“雙11”網購促銷活動已拉開帷幕,許多消費者正待開啓或已經啓動了“逛逛逛”和“買買買”的購物模式。面對逛不完的網店、看不盡的商品、理不清的優惠措施,消費者有必要貨比三家、綜合考察之後再作決策。針對某些主播、博主推出的各類“測評紅黑榜”“必備好物清單”“避雷清單”等,應當多平臺、多渠道進行比較,客觀理性看待各類測評榜單和測評內容;針對“第三方測評”主播、博主提供的引流優惠信息,特別是所謂“無腦購入”“家人們放心衝”等具有強烈情緒和引導性質的標題、口號時,消費者更應保持清醒,聚焦自己和家人的真實需要,不迷信“流量”,不盡信“流量”。
二、關注主體口碑信用,以便維權追責有的放矢
隨着“種草”“真實體驗”等概念興起,一大批以“測評”“評測”爲名的網絡賬號走俏。然而,不少“第三方測評”賬號本身就經不起測評,不同平臺的博主對於同一款商品可能有着不同的感官評價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結論,同一博主在不同時期測評同類型相關產品時也有可能得出不一樣的結論。還有一些“第三方測評”賬號發佈的信息並非原創,均爲網絡搬運或複製雜糅相關信息整合而成,可信度和科學性有待商榷。大量發佈作品的“第三方測評”賬號背後,許多是不能承擔責任的自然人,讓輕信“第三方測評”的消費者在情感上受挫,在消費維權上也面臨難題。因此,消費者在瀏覽相關測評信息時,對於評論吐槽意見較多、帶貨推銷傾向明顯甚至有失公允的,要及時搜索查證、自覺遠離;針對偷換測評概念、測評結果自相矛盾等涉嫌誤導欺騙消費者的行爲,可保留證據向相關互聯網平臺和有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依法主張自身權益。
三、留意宣稱測評方法,避免“誠意”變“套路”
“第三方測評”信息吸引網友關注的原因之一是其基於普通消費者真實感受和視角,利用更加多元、細緻、專業的測試、測驗、體驗等方式,向公衆多維度展示或推薦不同品牌、系列的商品和服務信息,爲消費者提供決策參考、承擔“試錯成本”。然而,一些“第三方測評”賬號披露的測評過程全靠主觀評價,缺乏科學的測評方法,無法提供真實可信的實驗憑證;一些博主、主播的點評話術充斥着“必入”“智商稅”“誰買誰後悔”“錯過等一年”等詞句,看似情真意切,其實套路深沉,不僅誤導消費者,有些還涉嫌不正當競爭或商業詆譭。消費者在瀏覽有關“第三方測評”信息和推薦產品時,要留意查驗有關測評項目是否合理,測評信息或數據來源標註是否清晰,相關數據結論有無常識性錯誤或邏輯謬誤,還可以翻閱查驗該賬號作者往期成果、點贊情況和網友評論留言,綜合比較信息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四、當心概念營銷變味,警惕“跑偏”的“第三方測評”
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能夠使消費者辨明其爲廣告…除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佈或者變相發佈廣告的情形外,通過知識介紹、體驗分享、消費測評等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並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廣告發布者應當顯著標明“廣告”。部分“第三方測評”賬號在經營過程中沒有把握好公正客觀和經營盈利的關係,爲了商業利益變身流量代言人,以“科普”“分享”爲名行“營銷”“帶貨”之實,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還有少數博主、主播和經營者偷換檢驗檢測指標項目概念或虛假展示檢驗檢測報告,更有甚者直接僞造虛假檢驗檢測報告,推銷涉嫌價高質次的仿冒、僞劣商品,一經查實均須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另外,中消協敦促各“第三方測評”營銷主體,應恪守公平、誠信原則,爲消費者呈現真實、有效、可信的消費參考信息。
中消協同時建議有關網購平臺和互聯網內容平臺切實築牢平臺監管、服務規則,壓實平臺內有關經營者主體責任,督促做好亮證、亮照、亮規則、亮承諾,進一步完善檢驗檢測報告適用和查驗規則,幫助公衆更加方便、快捷、精準識別各類消費信息和營銷內容,讓廣大消費者舒心消費,提振消費信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