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退場 申退營業稅溢付6/30截止
北區國稅局表示,隨着國內新冠疫情趨緩,因應疫情施行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即將於6月底到期;受疫情影響營業人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申請期限也將於同日截止。
財政部爲了協助因疫情使得營業收入驟減以致發生營運困難的營業人,於2020年5月13日發佈「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受理營業人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申請退還營業稅溢付稅額審覈作業原則」,施行期間至2023年6月30日止。
只要2020年1月15日營業稅稅籍狀況爲營業中的營業人,符合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紓困特別條例提供紓困、補貼、補償、振興相關措施,或受疫情影響致短期間內營業收入驟減,均可於今年6月30日前,依審覈原則累計退稅額度在30萬以內申請退還。
財政部表示,爲提高營業人資金運用效率,維持正常營運,對於申請案件,國稅局均基於「申請從簡、認定從寬、核退從速」的原則辦理。由於審覈原則的申請期限將屆,營業人也可採用線上申辦。
北區國稅局統計,截至今年5月底止,已核退營業人家數2,834家、核退稅額計5.54億元,分別佔全國已核退營業人家數及稅額的39.17%及38.53%。
企業營利所得稅免辦暫繳優惠部分,財政部統計,2020年免辦暫繳家數4.6萬家,稅額848.58億元;2021年度適用紓困措施免辦暫繳家數計5.5萬家,稅額917.08億元;2022年度適用紓困措施免辦暫繳家數計4.9萬家,稅額1,567.6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