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藏漏洞 月薪4萬勞工也領3萬

根據審計部報告指出,去年勞動部共核發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僱主勞工生活補貼達112萬6608人、金額337億9824萬元,但經比對後發現,其中同時在其他單位受僱的勞工有4031人,其中在公務機關、國公營事業單位投保有635人,又有109人勞保投保薪資逾4萬元;受僱在民營單位的3396人中,則有443人月投保薪資超過4萬元。

對此,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坦言,發放生活補貼時因要從速、從寬發放,因此只要在職業工會投保,並符合相關規定就發給3萬元生活補貼,但也設計未達課稅標準的40.8萬的排富門檻。

是否會追回補助或通知所屬單位?勞保局局長鄧明斌說,將針對同時在公務機關、國公營事業單位加保的單位詢問是否有同意其兼職,若未同意兼職將取消其加保資格,並且追回3萬元生活補貼,但若該單位同意兼職則仍可領取;至於民營事業單位勞工原本就可兼職多份工作,並且選擇在職業工會投保,因此不在此限。

勞保局普通給付組組長劉秀玲則說,會先針對去年有疑義部分先行釐清,必要時會去函詢問。

此外,勞動部去年也針對年滿20歲的本國籍勞工,受新冠肺炎影響,可以申請10萬元的勞工紓困貸款,但審計部比對後發現有1352名在政府機關、國公營事業機構投保勞保的勞工,也申請貸款成功,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謝倩蒨說,如是軍公教等身份絕對不能申請勞工紓困貸款,經查未符合紓困對象申貸,將請銀行追回補助利息並繳回勞動部,但如果是公部門受僱勞工則仍可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