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不想下工廠 猥褻獄友生殖器稱「合演一場戲」

▲一名受刑人不想下工廠工作,竟然猥褻室友下體。(圖/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35歲的李姓受刑人在臺北監獄服刑期間,被指控涉嫌猥褻同房獄友生殖器臀部監所管理員發現將他依強制猥褻罪送辦。事後李男擔心自己多背一條罪,他坦承確實有摸獄友下體,但這是他們事先商量好的,因爲不想下工廠工作纔出此下策,並稱說有經過對方同意。檢方最後不予起訴。

檢警調查,李男在去年8月3日晚間8點多,涉嫌對同寢室的獄友性騷擾,伸出鹹豬手猥褻對方的下體和臀部。管理員發現之後,隨即以強制猥褻移送。但李男卻喊冤說,當時他們討論要如何纔不用下工廠工作,最後決定以猥褻的方式處理,也經過獄友同意,當晚就直接採取行動

李男強調,他和獄友只是「合演一場戲」,目的只是單純不想下工廠工作,沒想到竟然會被依強制猥褻罪送辦。檢方傳喚獄友說明,他表示的確和李男討論這起戲碼,因爲自己也不想下工廠;就連其他獄友也都證稱「他們兩人真的商量好了。」

檢方審酌兩造說法,認爲李男真要有所不法,也不至於在衆目睽睽下動手,最後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