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多高會成共同富裕調節目標? 官媒:年收215萬爲高收入家庭

圖/中國政府網

中共中央財經委員會提出要加強對高收入的規範和調節,鼓勵高收入人羣和企業更多回報社會。不過會議並未對「高收入」及「過高收入」提出標準。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社旗下的《中國經濟週刊》昨報導稱,「年收入5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合臺幣215萬元)以上,可以認定爲高收入家庭」。

《中國經濟週刊》題爲「共同富裕新路徑:多高收入會成爲調節目標?」指,2019年,國家統計局長寧吉喆曾表示,中國擁有全球規模最大、最具成長性的中等收入羣體。中等收入羣體的標準是,以中國典型的三口之家的年收入在10萬元至50萬元之間。「言外之意,年收入50萬元以上,可以認定爲高收入家庭」。

不過,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市場與價格研究所所長楊宜勇指出,高收入是相對的,一般說來超過當地平均收入3倍的人就算是高收入。關於「過高收入」一詞,報導稱,學界及官方尚未對「過高收入」標準有界定,但在經濟領域,一些相似的概念或可提供參考。

例如招商銀行聯合貝恩公司發佈的《2021中國私人財富報告》顯示,2020年,中國可投資資產在1000萬元以上的中國高淨值人羣數量達262萬人;預計到2021年底,中國高淨值人羣數量將接近300萬;而胡潤研究院發佈的《2021世貿港珠澳口岸城—胡潤全球富豪榜》顯示,中國擁有10億美元的企業家達到1058位,成爲世界上第一個擁有1000位已知10億美元企業家的國家。

基於收入分配領域存在的諸多問題和矛盾,探索稅收制度改革被視爲消除共同富裕障礙的突破口。人社部前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中國勞動學會特約研究員蘇海南表示,「對高收入者,個人所得稅一定是應徵盡徵,要徵收到位;財產所得稅和資本利得稅,應該進一步優化調整,不能只按固定的20%稅率徵收;還要適時開徵房地產稅、遺產稅、贈與稅等」。

報導還提到,關於房地產稅,目前已在上海、重慶等地進行試點,開徵只是時間問題。關於遺產稅和贈與稅,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學術委員會主席宋曉梧認爲,目前中國具備了開徵遺產稅和贈與稅的條件,建議「十四五」期間研究開徵遺產稅和贈與稅,這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消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