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文資竹縣補助管理維護費 每案最高15萬元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爲保存活化文化資產,今年文資管理維護已開始受理申請到5月31日截止,每案最高補助15萬元。(羅浚濱攝)

新竹縣政府文化局爲保存活化文化資產,訂定「新竹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羣管理維護補助計劃」,今年文資管理維護已開始受理申請到5月31日截止,每案最高補助15萬元,歡迎縣內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羣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踊躍提出申請,公私合力守護文化資產。

縣長楊文科表示,文化資產經過管理維護才能彰顯價值,因文化資產建物年歲久了,難免出現構造材料劣化狀況,管理維護就是趁建築物生小病就趕快看醫生處理,避免小病拖延成大病,以降低後續大修的經費,以「花小錢,省大錢」概念,延長古蹟歷史建築的生命週期,也減輕管理單位負擔。

根據新竹縣文化局統計,從2015年到2023年共覈定93件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再利用及管理維護案,補助經費超過7百萬元,申請案件也從一開始每年8件成長到每年26件。

文化局長章宗耀表示,今年縣府編列150萬元並爭取文化部40萬元,文化資產管理維護補助經費有190萬元,辦理新竹縣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羣管理維護補助計劃。

補助原則以建造物主要構造體爲主,優先補助具重要性或急迫性的緊急應變措施,其它項目還包括定期維修、防災設施設備、無障礙設施設備、緊急救護等。

縣內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及聚落建築羣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提出申請,至少自籌30%經費,縣府補助上限最高15萬元,文化局預計6月邀請專家學者審查,覈定結果將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公佈於文化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