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父每週3次揉胸猥褻國中女達52次 法院審理中…人卻沒了

桃園林姓男子自4年前起,就對當時就讀國中1年級的女兒伸狼爪,除了外派至東部駐廠期間外,以每週3次頻率強行對女兒親吻、揉胸、上下其手多達52次,少女隱忍到前年11月間向友人哭訴,事件才曝光,桃園地檢署去年底將林男依對未滿14歲男女爲猥褻行爲的加重強制猥褻罪嫌起訴,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中,上月中林男曾出庭應訊,卻在本月初因故死亡,審判長諭知公訴不受理。

根據起訴內容指出,林姓男子犯案當時,明知就讀國中的女兒是未滿14歲的少女,竟然在女兒滿13歲生日前的2019至2020年4月間,除了被外派至花蓮駐廠工作的期間,其餘皆在中壢區的住處內,以每週至少3次的頻率,親吻女兒的脣部、頸部、大腿、肚子等處,並伸手撫摸女兒的胸部、大腿及私密處,不顧少女推開抗拒,仍以違反少女意願對她強制猥褻多達42次。

林姓男子又於女兒滿14歲起的前年4月至11月10日期間,持續於中壢區住處,以違反少女意願,不顧她多次大喊「不要」,企圖逃離現場躲避狼爪,仍強行拉住她親吻、撫摸臉部、胸部、腹部等處,以此方式對女兒猥褻得逞總計至少10次。

法院判決指出,林姓被告因違反家暴妨害性自主案件,經檢察官去年提起公訴,這件案子於今年5月30日送到法院審理,歷經準備、調查等庭,上個月18日還曾開庭審理,詎料,林姓被告於本月3日因故死亡,按被告死亡者,依法應諭知公訴不受理之判決。

桃園林姓男子涉嫌對國中女兒伸狼爪,揉胸親吻猥褻多達52次,案經桃園地院審理中,詎料,林男本月初因故死亡,審判長諭知公訴不受理判決。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