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大老闆身邊40年產1子 說好給3千萬只來5百萬...小三提告結果曝
▲小三週女與已婚熊男交往近40年並生下一子,熊男爲感念她生子,允諾給3000萬元但卻只給付500萬元,周女憤而提告。(圖/達志/示意圖)
周女與熊姓老闆進行地下戀情常達近40年並生下一子,熊男爲感念她長年育子的辛勞及對他的關照,願拿3000萬元給她們母子生活,但卻只給付500萬元就停止,於是周女提起「道德上義務贈與」民事訴訟。臺北地院認爲,周女與熊男的婚外情,已嚴重破壞婚姻忠誠義務,在道德上有何權利義務可言,對此判她敗訴,可上訴。
周女表示,她與熊男交往期間生下1子,但因爲熊男已經有婚姻且沒有做離婚打算,這樣的地下戀情無法曝光,導致兩人產下的兒子多由周女照顧,而熊男也已認養兒子並跟從他姓。2017年4月間,熊男主動表示爲了感念她多年對他的關照以及養育兒子辛勞,願意贈與她3000萬元,作爲母子生活所需費用,但熊男後來卻只給付500萬元。
周女認爲自己給予熊男精神上多的陪伴以及支持,遠遠勝過長年在國外定居的正宮,所以熊男願意贈與是基於感念她多年的陪伴,和感謝她獨力扶養熊兒子長大,爲了讓母子可以獲得更好的生活,應爲履行道德上義務的贈與,且強調兩個人雖然是婚外情,但是這段感情是相當美好且愉悅的,並沒有不道德,因此3千萬是屬於「道德上義務贈與」,是不得撤銷,所以周女請求其中一部分的1千萬元。
▼周女爲熊男產下一子,並跟從父姓。(圖/達志/示意圖)
經查周女拿出5張100萬元支票兌現明細,由此可見熊男確實曾贈與500萬元,但依照現行法規,未經公證或爲履行道德上的贈與,熊男是可撤銷的,況且2人是婚外情關係,嚴重侵害元配配偶權,2人也因婚外情產下1子,依一般社會通念,難認熊男對周女有何道德義務存在。
法官認爲,周女爲熊男婚外情對象,實在難認熊男有需要照顧周女晚年、或是得感謝她多年陪伴的道德上義務,雖然現在已經沒有以刑罰可處罰通姦行爲,但婚姻的忠誠義務和親密關係仍屬社會所共信的價值,婚外情在道德上有何權利義務可言?對此判周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