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怎麼辦?7大症狀、就醫時機、預防方法一次看

食物中毒時可能出現噁心、嘔吐症狀。(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北市「寶林茶室」爆發食物中毒,已釀2死、5病危,很多民衆關心究竟食物中毒會有哪些症狀?食物放進冰箱就能保鮮了嗎?出現什麼樣的情況,可能是食中毒快就醫,《中時新聞網》整理資訊帶你瞭解。

Q:食物中毒容易出現哪些症狀?

A:林口長庚醫院臨牀毒物科主任顏宗海表示,食物中毒最見的是腸胃症狀,包括噁心、嘔吐、腹痛、腹瀉、發燒、倦怠,嚴重者可能脫水、血便,症狀多會持續1、2天,嚴重者可到1周。

Q:噹噹食物中毒時,什麼時候要就醫?

A:兒科醫師林筱琪指出,若出現以下症狀合併70歲以上或本身有免疫不全必須儘速就醫。

■24小時內有6次以上腹瀉。

■嘔吐物或大便中有血絲。

■持續發燒超過1天。

■嚴重的腹痛。

■出現脫水的徵兆:包括腹瀉是大量的水便、一直想睡覺或非常的累、口渴舌頭嘴脣很乾燥、肌肉痙攣或意識混亂、尿很黃或超過5個小時沒有排尿。

Q:如何避免食物中毒?

A:林筱琪指,基本上就是要洗手煮熟食物別放久,別喝未經巴斯德消毒牛奶或乳製品,例如新鮮現擠的牛奶,肉跟海鮮煮到全熟,蛋要煮到蛋黃變硬,生熟食不應放一起,碰到生食後的餐具、手要充分清洗,別買有破損、蓋子凸起的罐頭食物,食物不要放在室溫超過2小時,在室溫超過32度則不要超過1小時。

Q:食物中毒主要致病原有哪些?

A:胸腔暨重症醫師黃軒指,一項臺灣本土的研究顯示,依病原微生物統計,以「腸炎弧菌」引起的中毒案件數最多(其次爲「仙人掌桿菌」及「金黃色葡萄球菌」。最常發生地點是「營業場所」,其次爲學校與自宅,也就是食物中毒最常發生在外食。

Q:食物放進冰箱就能保鮮了嗎?

A:林口長庚臨牀毒物科護理師譚敦慈表示,冰箱只能放7成滿,若超過7成,冷藏效果就會差,且冰箱沒有殺菌功能,冰箱只是可以延緩細菌生長的速度。

此外,菜要溫溫的就要冰,因爲細菌會滋生是在攝氏7至60度,我們吃剩的菜,用手摸還有溫暖的感覺,就是攝氏約65度,這時趕快放冰箱,這時沒有低於攝氏60度,還沒有長菌,這時候隔天再拿出來復熱吃,就沒有問題。

Q:哪些情況容易造成食物中毒?

A:顏宗海說,原則上夏天食物放置於室溫1個小時內就要食用,冬天則限制在室溫2個小時內,不吃馬上冰,存放逾2天要冷凍,儘可能買多少吃多少,不要有剩菜,若有從冰箱拿出來的剩菜,要充分加熱後才能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