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低於70 雪隧首罰2烏龜車

雪山隧道10日起針對時速70公里以下的龜速車進行取締開罰,雖首日無民衆受罰,但昨天出現首張龜速車罰單。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昨(11)日下午,在雪隧內測得2輛時速低於70速限的車輛(見圖,胡健森攝),違規的民衆最快在這個星期就會收到這張「頗具紀念性」的3000元罰單。

雪山隧道10日起針對時速70公里以下的龜速車進行取締開罰,雖首日無民衆受罰,但昨天出現首張龜速車罰單。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九公路警察大隊昨(11)日下午,在雪隧內測得2輛時速低於70速限的車輛(見圖,胡健森攝),違規的民衆最快在這個星期就會收到這張「頗具紀念性」的3000元罰單。

國九隊大隊長朱和貴表示,昨天下午值勤員警選在雪隧南下26.4公里處進行測速取締工作,分別在下午1點16分測得了1輛時速68公里,另外又在2時27分測得1輛時速66公里的違規車輛,由於當時雪隧內的車輛不多,車況相當正常,這兩輛車已明顯違反規定,都將依法開罰。

對於有民衆質疑,警方只在平時取締龜速車,將對雪隧塞車情況恐沒有太大的幫助,朱和貴解釋,因爲雪隧有容納量的限制,假日車多時一定會造成回堵,如果這時候警方開單取締,勢必會引起民衆反感,也容易引發爭議,因此對於假日等車輛較多的時段,警方並不會執行這個項目的取締作業。

朱和貴並表示,大家應該要相互體諒,可以試想一下,如果是自己開車時,前方被車速過慢的車子擋住,一定會心裡覺得不舒服,尤其雪隧內禁止變換車道,頭一輛車的速度過慢,擋住的是整個車道的車輛。

警方指出,事前都已經有宣導,也有緩衝期,媒體更多次報導,在沒有特別狀況之下,民衆開車卻還是要低於時速70公里,就只能依法取締告發,但如果民衆不服取締,還是可以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