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生衝突 警入校帶走學童挨轟

臺中市議員李中質疑學校報警抓學生,市長盧秀燕要求嚴懲嚴辦。記者陳秋雲/攝影

臺中市西區某國小六年級學童和老師起衝突,手持軟球棒打到老師,事後雖道歉,次日老師仍報警提告傷害,兩員警入校內帶走師生到派出所做筆錄,全案函送少年法庭。整起事件昨在議會曝光,議員怒批警察違法,警察局長李文章說,兩員警已記申誡處分。

學童家長昨說,老師當天抓住孩子,造成右肩、背部明顯瘀傷,孩子心裡至今難平復,擔心隨時會被帶走,仍在心理諮商。

臺中市長盧秀燕得知孩子被帶走時沒人陪同,大爲震怒,要求嚴懲該校校長、主任與教師;教育局長蔣偉民說,懲處1周內出爐。

臺中市議員李中昨天在議會質詢時爆料,事件發生在今年3月26日,學童不滿分隊狀況,揮舞軟質球棒打到教師左大腿,造成紅腫,學生隔天致歉,但教師不接受,報警提告傷害;中市警一分局西區派出所兩員警到場後,通知學童家長後,將教師與學童帶回派出所,家長後來到派出所陪學童接受詢問。

學童家長5月收到少年法庭開庭通知,向校方申訴該教師不當管教,校方調查後認爲「不當管教」不成立,家長轉向李中投訴。李中怒批「離譜至極」,校方說要「嚇嚇學生」,根本不懂兒少權益。

盧秀燕昨說,孩子已道歉,老師不放手還追究報警,是最壞的教育示範,校方讓員警把學生帶走,毫無法律觀念。

該校校長昨到議會備詢,強調學童道歉態度不佳老師才報警;對程序不清楚有疏失、致歉。警方表示,該教師筆錄表示「只是給學童警惕」,隨後表明不追究,但全案依法仍須函送臺中地院少年法庭。

教育局表示,學校事發當天應通知家長,但該校未及時通知,學童道歉後,竟報警讓警察到校,該教師違反「正向管教」原則,將送教評會審理;該校長領導校務無方,將送考績會審理。

中市警一分局指出,進入校園時徵得校方同意,但是員警將學童帶回派出所詢問,不符合比例原則,程序有瑕疵,才記申誡處分。至於該派出所長傳出遭調職,爲所長請調內勤,與此案無關。

不止臺中,高雄警方也遭家長指控進入左營區某國小,調查學童文具遺失案。被點名的左營警分局表示,2員警當時陪同報案女家長在國小警衛室,由家長向校方學務主任反映女兒遺失文具用品之事,後在校長同意下,帶領警方與家長站在學校操場角落,離小學生約百公尺,當人形立牌,讓校方利用下課時間,教育宣導學生不能惡作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