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混亂選舉 全國共123起違規違法52人撕選票

(姚志平攝)

被諷爲是全民罰站及加考閱讀測驗的大選,許多民衆因不耐久候,或是看不懂公投票的情況下,全國共發生52人撕毀選票情事,而根據選罷法規定,撕毀一張公投票將罰5000元。

警方統計,截至晚間8點35分高雄鳳山區最後一個投開票所投完票,全國共發生123起違規違法情事,其中包括新北市有1人在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經警衛人員制止後仍不聽,當場遭逮捕送辦。

另攜帶手機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有16件16人,將選票攜出場外13件13人,抑留、隱匿選票1件1人,包含亮票等違反選罷法移送法辦者8件7人,其他在投票所30公尺外喧嚷或干擾等樣態31件2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