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提告雞蛋門神 鄭文燦拒監督(桂宏誠)

鄭文燦是史上最常代表行政院政策發言的副院長,但他卻以「慣例」爲由拒絕接受立院質詢,難道鄭文燦的真實角色是行政院體系的「黨委書記」,有權無責?(廖素慧攝)

不接受立法院質詢的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經常代表行政院說明包括進口巴西蛋等政策及措施,還在選舉的場合針對潛艦國造案,猛力攻擊行使立委監督權的馬文君「吃裡扒外」。然而,鄭文燦是史上最常代表行政院政策發言的副院長,意味了他實際負責不少行政院的政策或業務,但他卻以「慣例」爲由拒絕接受立院質詢,難道鄭文燦的真實角色是行政院體系的「黨委書記」,有權無責?

憲法第57條規定:「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8條則規定「立法委員對於行政院院長及各部會首長之施政方針、施政報告及其他事項,得提出口頭或書面質詢」。條文裡所以未提到行政院副院長,是因「施政方針」和「施政報告」本應由首長負責。

以往曾有徐立德和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時,還兼任所屬機關「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徐立德更還兼任過「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過去他們是以法定業務主管機關首長的身分到立院備詢,並不會發生疑義,這纔是以往的「慣例」。

然而,現在消費者保護業務歸行政院院內單位的「消費者保護會」和「消費者保護處」職掌,並由院長授權副院長擔任「消保會」的召集人。因此,行政院關於消費者保護政策、法規、機制、執行成果的實際負責人就是副院長。同時,執行災害防救政策及推動重大災害防救任務與措施的工作目前由行政院內部設置的「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主管,其主委亦是由行政院副院長兼任。

行政院副院長實際負責多項政策的規畫和執行,這和鄭文燦說的「慣例」,已在政府分工設職上發生重大改變。何況,鄭文燦不僅擔任雞蛋進口的跨部會協調者,許多重大政策也是由鄭對外說明,他倒纔像是行政院體系內的一把手。因此,鄭文燦若仍可不受立委質詢的監督,難道真把自己當成了大陸的黨委書記?

事實上,憲法第67條明定立法院「各種委員會得邀請政府人員及社會上有關係人員到會備詢」,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6條也明定「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應親自出席立法院院會,並備質詢」。就以進口蛋和美豬「洗產地」均涉及消費者保護而言,鄭文燦本應到立院備詢,這也是踐行責任政治的基本義務。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侯友宜陣營推出了「詐蛋門」的電視廣告,擺明諷刺鄭文燦就是「雞蛋門神」,也引發了鄭不滿而聲言提告。其實,鄭文燦不受立委質詢的監督,擋住了打開詐蛋門一窺門內乾坤的制度性機制,他實際上已發揮了門神的功能。

(作者爲民主文教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