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佛州十七條人命 爲何也難判死(嚴震生)

校園槍擊案犯案槍手克魯茲(Nikolas Cruz)。(圖/美聯社)

4年半多前在美國佛羅里達州邁阿密郊區帕克蘭(Parkland)地區一所名爲史東曼.道格拉斯(Stoneman Douglas)的高中,發生了一場美國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學生遭槍手擊斃的事件。一位已退學的該校學生克魯茲(Nicolas Jacob Cruz),混進校園,進入一棟有30間教室的大樓,在不同樓層進行無差別掃射(indiscriminate shooting),總共造成17人死亡(其中14人爲學生)、17人受傷的慘劇。此案原來預計在2020年1月就要進行審理,但卻一再延期(包括COVID-19因素在內),直到今年暑假才正式展開,上週陪審團宣佈判決結果,由於有3位陪審團員未投下檢察官的求處死刑,最終克魯茲被判無期徒刑,終身不得假釋(parole)。

對許多受難者的家屬而言,這項判決讓他們完全無法接受。在這4年多的煎熬期間,許多支持擁槍權利者因爲擔心反槍聲浪上揚,而丟出不同的陰謀論。有人說這場槍擊案從未發生(911恐攻後也有類似的說法),也有人指控這是反槍團體自導自演,甚至還說這些死去的青少年根本不是該校的學生。當該校學生對此事件表達憤怒、示威抗議時,前喬治亞共和黨衆議員竟然表示這些學生是收了國際炒手索羅斯(George Soros)的走路工,或受到「反法西斯」(Antifa)成員的支持。失去了孩子及親人是一度傷害,後續的陰謀論則是二度傷害,最新的判決結果,造成他們的三度傷害。

美國是一個仍有死刑的國家, 不過在聯邦體制下,各州對死刑的執行政策有極大的不同。過半數的27個州不存在死刑的條例,另外23個州當中,有8個州已不再執行死刑,剩下15個州中,也僅有11個州在過去10年中仍持續執行死刑,包括佛羅里達在內。在一個維持執行死刑的州,17條人命仍無法讓加害者獲判死刑,顯然和這個制度是否存在、是否持續執行無關,而是爲何要判死刑如此困難?

簡言之,美國一般的謀殺罪(murder)非常難判處死刑,但如果是嚴重或重大謀殺罪(aggravated murder),則判處死刑的機率就相當地高,特別是佛州法律就有16項重大謀殺罪的構成因素,包括加害者被視爲犯下特別殘忍、冷血的蓄意罪行。一般的謀殺罪指的是加害者在犯罪時,意圖造成受害者死亡。所謂的重大謀殺罪,則是除了意圖致死外,還是有計劃的蓄意謀殺。然而,要證明重大謀殺罪的蓄意部分,以爭取到死刑的判決,卻是相當的困難。不過,這個17名受害的案件中,檢察官應當可以輕易證明加害者蓄意謀殺的意圖。

辯護律師方從加害者的家庭及成長背景,來說服陪審團克魯茲會犯下如此天理難容的罪行,是有特別的環境因素,可用來減輕(mitigating)謀殺的嚴重性。根據辯護律師所提供的資訊,克魯茲的母親是嚴重酗酒者,並在懷孕時持續抽菸,讓他患有胎兒酒精類羣障礙(fetal alcohol spectrum disorder,FASD),也說明爲何他有暴力犯罪傾向。辯護律師對陪審團喊話,指出克魯茲在母親子宮中就註定了失敗的人生,並問他們:「在一個文明社會,我們要殺害那些大腦受傷、有心理疾病、破碎的人嗎?」這些辯詞,顯然說服幾位陪審團員,最終12位陪審團員中有3位不支持判處死刑。在未獲得全票同意的情況下,克魯茲最終的刑期是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儘管這個慘絕人寰的校園掃射案,曾一度引發槍枝管制的呼籲。民主黨當然是站在管制的一方,而共和黨則是堅持擁槍的權利,並將校園隨機殺人歸罪於精神疾病的問題。表面上看起來,雙方可以說是毫無共識。然而,如果購槍時的背景調查,能夠讓有精神疾病史的民衆無法取得槍枝,應當能夠達成妥協,不過個人隱私的部分,又有可能成爲一個新的問題。

(作者爲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