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來運轉》運動發展基金投入 力挺臺灣體育更好
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估計明年度的運動發展基金可以達到68億臺幣。(李弘斌攝)
立法院在7日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估計可爲體育界帶來至少30億臺幣贊助經費,對於臺灣體育界無疑是一大好消息,除了這項經費,「運動發展基金」更是長期支持臺灣體育的助力。
鑑於中央政府總預算中用於體育運動經費比例與世界各先進國家相較仍有差距,考量政府財政負擔,體育署參酌世界各國體育經費籌集經驗,積極推動運動彩券發行以及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立法,2008年5月臺灣運動彩券正式開放投注,2009年6月5日立法院審議三讀通過,7月1日經總統令公佈,按照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8條規定,運動彩券發行之盈餘,百分之10撥入公益彩券盈餘作爲運動發展基金,盈餘百分之90,專供主管機關發展體育運動之用,並以基金或收支並列方式管理運用,並在2016年修正條文,自同年自11月18日起,運動彩券發行盈餘全數納入運動發展基金。
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指出,爲振興體育,併發掘、培訓及照顧運動人才,促進國家體育運動發展設置的運動發展基金,體育署在每年編列的預算努力爭取數字上的成長,估計明年度可以達到68億臺幣。
林哲宏補充,運動發展基金和體育實力發展有很大關聯性,例如從2019年正式啓動的「2020東京奧運黃金計劃」菁英選手培訓工作,就需要運動發展基金的投入,黃金計劃針對菁英選手需求,幫助選手提升競技實力,收到的成效從東京奧運2金、4銀、6銅史上最佳可見一斑,選手的奮戰精神也讓民衆深受感動。
此外,不只優秀選手,運動發展基金也會提供基層體育協助,評估明年度投入基層體育的基金可達超過10億臺幣,厚植國內體育人才實力,期盼2024巴黎奧運再有更多「臺灣之光」在國際體育舞臺閃閃發光。
在管理運動發展基金上設有基金管理會,委員名單中可見兩位運動選手代表「舉重女神」郭婞淳、寶島羽球一哥周天成,林哲宏表示,選手的參與對於運動發展基金管理運作有所幫助,也能知道基金用來照顧選手所花費的心血,及從實際參與更瞭解機制,提供公開透明的資訊,也能給選手適度表達需求,締造雙方互助互惠的共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