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範圍內禁止代理銷售“小產權房”

深圳市龍華區住建局日前發佈《關於禁止代理銷售“小產權房”的通知》,通知稱,爲規範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嚴厲打擊非法銷售、買賣“小產權房”行爲,各房地產中介機構、從業人員應依法依規開展經紀活動,不得代理銷售“小產權房”,不得爲“小產權房”交易提供經紀服務。今日,財聯社記者從相關部門獨家獲悉:“深圳市全市範圍內都已做這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