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2條措施搶港澳人才 就業租房補貼、創業最高獎百萬

深圳前海發佈12條措施積極爭取港澳優秀人才,從實習就業、創業發展、居住生活等3大方面明確獎勵。(shutterstock)

近日爲支持港澳青年就業創業,並吸引優秀人才,深圳祭出利多政策《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就業創業發展的十二條措施》,從實習就業、創業發展、居住生活等3大方面明確獎勵舉措,最高獎金達百萬元(人民幣,下同)。並從7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

據香港01報導,深圳前海20日發佈該《十二條措施》,歡迎香港青年來深實習與就業,對2021年7月1日後在前海就業的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按其每月應納稅薪資的20%給予補貼,每月補貼金額不超過5000元,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此外,對2021年7月1日後錄用港澳青年的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每錄用1名港澳青年補貼1萬元,累計不超過20萬元。對接受港澳青年實習1個月以上的符合條件的實習單位,也按照大學生、碩士生、博士生的相應標準給予實習補貼。

該《十二條措施》在港澳青年在深創業方面將給予最大獎勵。在2022年7月1日後成立的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創企業,按實際獲得的資助金額一次性給予創業獎勵,創業獎勵不超過100萬元。且創業項目符合深圳市人社部門留學人員創業補貼發放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申領相關補貼。

至於港澳青年來深住房方面,《十二條措施》寫明,對2022年7月1日後就業創業的符合規定的港澳青年,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無自有住房,且未正在深圳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按照每月1000元給予租房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

在生活補貼方面,對2022年7月1日後就業創業的符合本措施規定或參加香港特區政府實施的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的港澳青年,按照每月1500元發放生活補貼,補貼期限累計不超過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