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議關聯議案部分董事未迴避表決,安圖生物及相關責任人收警示函

新京報訊 12月9日,安圖生物發佈公告,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河南監管局(以下簡稱“河南證監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員被出具警示函。

《決定書》顯示,河南證監局發現安圖生物存在部分董事在董事會審議關聯議案中未迴避表決、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不規範的問題。不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證監會公告〔2018〕29號)第六十條第一款、《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證監會公告〔2022〕17號)第六條第一款、第七條第一款、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苗擁軍作爲公司董事長、房瑞寬作爲公司董事會秘書,對上述事項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5號——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河南證監局決定對安圖生物、苗擁軍、房瑞寬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安圖生物稱,將嚴格按照河南證監局的監管要求,積極落實相關事項的整改工作。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