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每人4劑快篩 花蓮發放期限延長至2/24

花蓮縣政府考量縣內身心障礙者需求與權益,延長中央配發每人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的期限至本月24日止。(花蓮縣政府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花蓮縣13鄉鎮市公所配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的相關資訊。(花蓮縣政府提供/羅亦晽花蓮傳真)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春節連假前臨時公告,上月12日至本月15日止,提供全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每人4劑家用抗原快篩試劑,由於配送至花蓮的期程較晚,花蓮縣政府考量縣內身心障礙者需求與權益,延長配發期間至本月24日止。

縣府表示,中央於年前公告配發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於本月3日才送抵縣內13鄉鎮市公所,配送時程較晚,考量部分鄉鎮地域較廣,爲使身心障礙朋友均能方便、如期獲得中央配發的快篩試劑,已先將造冊送至各鄉鎮公所,並延長領取時間至本月24日止,有需求且符合資格者,即起可就近於戶籍所在地各鄉鎮市公所或村裡辦公室領取。

縣府表示,本次中央配發家用快篩試劑爲額外提供免費領取份數,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縣民,每人可領取4劑,不會影響實名制購買資格,不過仍提醒民衆,如要領取試劑,可先連絡公所承辦人,確認發放地點爲公所還是村裡辦公處,避免白跑一趟。

縣府社會處表示,春前連假結束,疫情恐達另一高峰,爲保護弱勢族羣及身心障礙民衆健康,將加強有症狀者的篩檢,凡符合領取資格的民衆,可於領取期限內至指定地點領取快篩試劑(例假日除外),領取時需攜帶身心障礙證明、身分證、印章等,代領者則需同時出示「代領人及領用人」證件,以供人員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