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向力星股份監事下發監管函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力星股份(證券代碼:300421)8月16日21點27分發布公告顯示,該公司監事楊雲峰,未能督促親屬合規交易力星股份股票,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1.4條、第2.3.1條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2023年12月修訂)》第3.3.39條、第4.1.12條的規定。深交所創業板公司管理部特致監管函,編號爲創業板監管函〔2024〕第131號。
力星股份8月16日同日披露的《關於公司監事親屬短線交易及致歉的公告》顯示,2024年1月5日至22日,楊雲峰的配偶王小蘭合計買入17,400股力星股份股票,金額合計189,880元;2024年6月7日,王小蘭賣出50,000股力星股份股票,金額合計519,693元。王小蘭上述買入和賣出行爲間隔不足六個月,構成《證券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短線交易。
編輯 黃鑫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