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保樹木成「催命符」 樹保團體嗆北市文化局

臺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指着受保的芒果樹遭到大型機具壓傷。記者邱書昱/攝影

臺北市木柵路一處危老都更案,日前建商入內砍樹,與周邊住戶發生口角。護樹團體今天到場抗議,批評老樹申保期間應該要有臨時身份,否則成了「催命符」,建商得知便立即動工。文化局迴應,當天到場勘查,遭砍樹木未達樹保標準,因此非屬受保樹木,得尊重私有財產處分。

築樹小丘護樹工作室王小姐說,位於木柵路一段238巷8號的老宅興建於民國39年,當年屋主種下許多樹木,如今綠蔭蔥蔥,成了生態廊帶,不過,隨年代久遠,建商將其購置以危老都更案重建,而宅邸內有2棵受保樹木和許多正在申請受保的樹木。

爲了將其餘樹木列爲受保,王小姐和居民齊心尋找相關證據,包含找到親手植樹的屋主、歷史文件等,遞件給文化局兩次都遭到駁回,就在申請保護這段期間,建商就出動大型機具前往砍伐。

王小姐說,2月23日當天,建商聲稱要修繕院內頂,派出大型機具開到斜坡的巷弄內,現場文化局、居民和警察到場都無法阻止,硬生生地砍了2棵樹,連受保樹木的根部都遭機具重壓。

臺灣樹人會秘書長潘翰疆批評,老樹申保審議時,就要有臨時受保的身份,而且這些申保樹木駁回程序成謎,黑箱作業沒有白紙黑字,應公開駁回受保的幹事會議記錄與公文,文化局沒爲發揮公權力,包庇建商砍樹行爲。

文化局表示,2月23日獲報後就派員到場勘查,發現受保護的2棵樹木未造成傷害,只有周邊受保護的芒果樹被倒塌的圍牆磚塊堆積,影響生育,將依規定裁罰。

遭砍的樹木,文化局說,依照北市樹保條例,並且交由樹保幹事會議充分討論後,不予認列,雖然居民今年2月補充資料,但內容無法證明該樹存續達50年,因此再度確認不認列。

文化局說,北市的自治條例雖未有臨時受保護樹木的機制,但受保護樹採現地量測,若達標即刻爲受保護樹,相關的會議記錄都在官網公開,並無隱匿或黑箱作業的可能。

文化局強調,受保護樹木如果生長定植於私人土地上,爲私人產權並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受樹保自治條例的監督管控,必要時文化局得進入公、私場所勘查,而非屬受保樹木,公部門尊重民衆對私有財產處分,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

宅邸內的樹木。記者邱書昱/攝影

護樹團體今天到木柵現場抗議。記者邱書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