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停車場停滿豪車 住戶找不到車位

民怨東明、行善等社宅停車位,看的到吃不到,明明是住戶還要另找停車位,北市議員陳宥丞、遊淑慧建議,市府建立優先制度供住戶家中有老人、幼童及身障者優先享有。(摘自臺北市議會大會議事影音)

社會住宅車位喬不攏,住戶、附近居民搶成一團。北市議員表示,社宅停車場開放解決周邊住戶需求立意良善,但應有優先順序,建議住戶家有幼兒、長者及身障者可優先承租,並推動法停加n政策,不只興建法定停車位,還要再多蓋。都發局長簡瑟芳迴應,社宅停車場屬市內共享資源,議員建議將與停管處共同研商。

陳宥丞指出,東明、行善等社宅地下停車場淪爲豪車停車場、調度場,其中住戶4大陳情內容分別有外來車輛過多,社宅住戶無法抽到;住戶家中有小孩或長輩,每天無法在家中的停車場上下車,但這些豪車可以直接佔用,像當自家車庫無限期停;社宅停車場登記方式不合理;抽籤方式不是以登記戶籍爲母數,而是採車牌數量。

陳宥丞建議,保留一定車位數量給住戶,並建立優先順序住戶優先,其次附近住戶,最後纔是豪車,不要住戶都停不到,但豪車或相關調度管理場佔一排。

停管處迴應,社宅停車場開放外車租用,並不會調查停什麼車輛,是直到前陣子議員辦協調會,才知道停車場停滿名車。

遊淑慧說,興建社宅不只是爲解決居住問題,也加入許多公共建設向周邊開放,例如停車位等,排解周邊住戶難點,不過,東明社宅啓用至今,她一直收到住戶與附近居民陳情停車問題,甚至有住戶表示,家中有幼嬰卻無法使用大樓停車位,必須到外面找停車位,再抱着孩子千辛萬苦走回去。

遊淑慧表示,社宅停車場開放附近鄰里使用並沒有不好,但應做到住戶與外來車輛分開管理及提供住戶家中有長者、身障者或幼兒等優先停車需求,建議未來社宅設計,市府應法停+n,除法定停車位,還要多加興建車位以因應居民需求。

簡瑟芳說明,社宅管理屬都發局,100個車位以下停車場爲停管處處哩,另100個車位以上則委由外部廠商,並指出當初爭取附近住戶同意建置社宅的主因之一,就是將停車場公共化,解決周邊停車問題,後續將與停管處通盤討論。

都發局補充,社宅所屬停車場屬本市共享資源,後續原則仍依既定政策交由停管處統一管理,開放供公衆使用,議員所提內容將與停管處共同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