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學甲88槍擊案 王文宗70萬交保 法院更裁理由曝光

王文宗今天凌晨70萬元交保但限制出境。(本報資料照片)

臺南學甲慈濟宮董事長王文宗被指涉指使學甲88槍擊案遭收押,臺南地院上個月25日認他涉藏匿人犯、槍砲且逃亡及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王文宗不服提起抗告,臺南高分院昨天下午發回更審,臺南地院昨深夜重開羈押庭,今天凌晨准予70萬交保但限制出境。

臺南地院指出,檢方認王文宗與槍擊案有共犯關係,但目前證據難以證明王文宗與槍擊案有關,無法認定王文宗有恐嚇罪及持有槍枝子彈罪的共同涉犯嫌疑,但依據王文宗與證人說法,加上卷內證物,認定被告涉嫌藏匿人犯罪,嫌疑重大。

南院指出,王文宗長期在臺灣及中國地區往返,具有逃亡可能性,符合羈押條件,但藏匿人犯不算重罪,加上律師提出具保,所以南院准許王文宗70萬交保,同時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期限爲8個月。

臺南檢警偵辦學甲88槍擊案,查出學甲聞人王文宗涉嫌幕後指使,曾兩度前往大陸,提供酒店客房窩藏畏罪潛逃、已落網的通緝犯洪政軍,還資助洪男生活開銷,以及提供手機及門號作爲聯絡之用。

南檢上個月24日將企圖出境的王文宗拘提到案後,以涉犯刑法藏匿人犯、恐嚇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重大,且有相當理由認爲有逃亡、滅證、勾串之虞,向臺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王不服提起抗告成功,臺南地院昨天深夜開羈押庭,王於今天凌晨3時獲釋,由妻女陪同下快步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