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法規制度與市場力量纔是推動低碳循環經濟的根本

蔡總統第一次上任時提出五加二重點產業政策,其中的「循環經濟」與「綠能科技」實與國際趨勢相接軌,當下也看到一些推動方案,着實令人感到鼓舞與高度期待。然而五年多以來,政府面對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這兩個議題時,以技術爲本位的思維還是普遍存在,明明是經濟法制議題,但從各推動辦公室的工作目標,及各辦公室皆以工研院爲首的科研法人單位所支持等兩個現象,即可見端倪,不但欠缺對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所需要的實質整合驅動力進行建立與強化,也還停留在把力氣放在建立資料庫、技術研發與媒合等基本工作上的僵化思維。

以循環經濟爲例,重視技術的結果便是許多廢棄物經高端技術轉成二次料後,若無法被產業利用消化,依然是廢棄物,甚至可能成爲非法廢棄物。這跟國外循環經濟的推動方向,強調以法制創造市場,以市場帶動科技發展的方向完全背道而馳。

推動「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絕對是跨部會合作纔能有所進展的工作,但長久以來,在我國政府體制下,跨部會合作難上加難,各部會都謹守本分,深怕踩到其他單位的業務管理範圍,因此呈現出來的是隻有分工沒有合作,連環保署於7月甫成立的辦公室也巧妙避開「經濟」二字。但不論是資源循環還是氣候變遷的推動工作,若沒有「經濟市場」力量支持,便無法長治久安並向前邁進。而「經濟」力量來自「市場」的推動,環境保護相關的「市場」在「市場失靈」的情況下,不會在民間自發性的形成,而必須高度仰賴「法規」來引領。

和國外對照之下,我國「關於循環經濟及低碳經濟的相關法規」 實在付之闕如。若欠缺有效的法規,不論是循環經濟還是低碳經濟,目前在經濟部之下或是由環保署推動下,可預期都是效果有限,更可能是白忙一場,更顯其落伍思維與國際綠色新政先行者的推動相差甚遠。

建立循環經濟及低碳經濟「市場」的目的,是爲解決環境公共財遭到破壞的現況,但因市場失靈而需要政府藉法規來高度介入。舉例而言,在環保署推動下,我國資源回收工作成效聞名於國際間,在國內也已建立了成熟的資源回收產業鏈與經濟體系,可歸功於當年廢棄物清理法修正的帶動。

而三十多年前,推動資源回收工作的出發點是爲了解決廢棄物處理問題,如今資源回收是循環經濟中很重要但也只是部分環節,並非循環經濟的全部。循環經濟所涵蓋範圍包含生產製造、運輸物流、銷售消費等各個經濟面向,目的是希望建立有責任的生產和消費型態,完成一個資源可以無限循環利用的經濟體系,其範疇幾乎涵蓋所有部會的管轄範圍,如果僅由環保署或經濟部工業局各別推動,沒有共識目標下,自然礙手礙腳。

低碳經濟或氣候變遷的推動工作亦然,目前政府僅進行鼓勵性的節能與再生能源供給使用、排放量登錄盤查、自願性減量抵換、徵收碳費等基礎工作,而無心思考建立有效的碳排放交易市場,或推動國際間常見的能源電力使用調度機制。政府只有在國際組織對減碳工作評比排名低落時,才自怨自艾或責怪評比不公,也難怪我國不只落後歐盟,也落後亞洲鄰近國家的淨零排放政策甚多,開發中國家的思維實在令人唏噓。

疫情之下,從各國的疫後復甦方案中,可看到在綠色經濟的投資更加被強化,其中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依舊是國際趨勢中的兩大熱門類別,與疫情前相比,也毫無退燒跡象;此外,因各國實施綠色新政後的碳邊境調整措施,也馬上會對我國出口產業產生壓力。更有趣的是,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兩大思維也正快速的整合互補中,如增加再生料的運用來強化減碳效益,實質貢獻於溫室氣體減量的機制也正在被規劃計算當中。

因此,雖然是老生常談,但面對國際環境快速變化之際,我們呼籲政府正視:通盤性與系統性的法規與市場機制亟待建立,有效的法規制度與經濟力量纔是循環經濟與低碳經濟推展的根本之道,此外也需要具有強制力與效率的行政整合機制來推動。目前單憑環保署及經濟部的各自努力,又在沒有具約束力的法規之下,低碳與循環社會的綠色願景也終究只會一場遊戲一場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