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陸資快篩劑買票 落選里長:未決定參選不算賄選

內湖清白裡裡長落選人邱瑞蓮(右1)被控賄選等罪,10月4日開庭結束後與先生陳文中快步離開士林地院。(資料照)

北市內湖區清白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邱瑞蓮,去年參選第14屆里長,被控接受滲透來源資助,輸入6000支快篩劑,並在協會發送給里民,意圖賄選,被控違反選舉罷免法、反滲透法。士林地院15日開庭,當庭勘驗去年7月7日國民黨黨員協商會錄影畫面,邱主張去年8月才提名,7月間會議時說,會全力幫陳東源里長輔選,當時還沒有決定參選,又怎麼會構成賄選。

錄影畫面顯示,主委詢問邱瑞蓮,「如果黨部沒有提名妳,你會不會支持現任里長陳東源?」並遊說國民黨要先地方團結,中央纔會團結。邱瑞蓮當時稱,願意全力輔選,若黨部如果沒有提名,她就不會參選。辯護人則稱,如果沒有決定參選,那6月間發送快篩劑,就不算是賄選。

61歲邱瑞蓮與先生陳文中均否認犯罪,檢方起訴,受滲透來源資助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賄,以及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其中快篩劑部分,陳辯稱,因2021年5月,疫情嚴峻,政府開放每人每次輸入100劑,有些人是自己買的。

起訴指出,邱曾擔任福建省某綜合實驗區社區居民委員會社區營造師,去年5月間,透過大陸人士,申報進口測試試劑盒,每盒5支共1200盒,收受滲透來源資助,作爲賄選使用,並找來人頭規避每人每次100支的規定,並在6月間,製作傳單,發佈「清白裡裡民、設籍清白裡裡民」,每人可到社區發展協會領取1盒快篩劑,同時一併發送邱瑞蓮服務處的名片,約定投票支持邱瑞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