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炒2檔股坑殺散戶 5名嘴交保

名嘴鄭光育。(郭吉銓攝)

檢調偵辦股市名嘴炒股坑殺散戶案,認爲鄭光育、餘世欽、方翔立及楊升忠、黃浩中等5位名嘴,長期利用有線電視股市投資節目,向投資人、投顧會員推薦明牌,吹噓不實利多訊息,炒作銘異、晉倫2檔股票,涉嫌違反證交法。檢方訊後,諭令5人分別以20萬至50萬元交保。

鄭光育與方翔立、餘世欽3人,早在2007年涉及與前立委羅福助炒作吉祥全、佳必琪股票坑殺投資人,臺北地院去年重判鄭有期徒刑14年、方5年、餘4年,目前上訴二審中。

鄭光育因此案遭偵辦後,已不具證券分析師資格,卻仍和方翔立、餘世欽,另結合啓發投顧證券分析師楊升忠、黃浩中,組成炒股策略聯盟,自2010年起至2013年間,長期利用有線電視投資理財節目,向投資人、投顧會員一再散佈銘異「接獲微機電自動對焦鏡頭承載機構訂單」的不實利多訊息,吹噓「銘異要挑戰股王大立光,誇大銘異有數百倍成長實力,但股價只有大立光10分之1」,吸引投資人下單搶進。

鄭光育將銘異股價炒高後,就開始倒貨,再由余世欽等其餘人號召會員繼續加碼承接,接手拉擡股價,造成銘異股價一再異常飆漲,不少投資人慘遭套牢。

檢調發現,銘異股票在2010年3月股價最低僅有43元,一路炒高至170多元。2012年間曾有4個交易日大漲近40元,甚至2013年8月銘異股價一個月內大漲七成。2013年9月12日,金管會還首度因爲投資理財節目的異常推薦,將銘異列爲處置股票的個股。

檢調前天兵分15路搜索,約談鄭光育等涉案名嘴到案,5人均辯稱是自行蒐集資訊,以專業分析股票,沒有炒股。北檢檢察官偵訊後,諭令餘世欽、方翔立20萬交保;楊升忠、黃浩中交保30萬、鄭光育則以50萬交保,均限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