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激戰大葛格 老爸回家門一開...

少女父親回家開門撞見女兒與男大生滾牀單。(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男大生與未滿14歲的小女友交往,血氣方剛的2人如同乾柴烈火一發不可收拾,發生3次性行爲,日前2人在少女家滾牀單上享受餘韻時,被恰好下班回家的少女父親撞見,小雨父親怒告阿武妨害性自主,阿武認罪獲緩刑3年。

判決書指出,2016年男大生認識了當時年僅12歲的小6女,2人相識僅1個月即陷入熱戀,但男大生明知女友未成年,在隔年12月連續發生3次性關係,2人第三次在女方家中翻雲覆雨時,被剛下班的少女父親撞見2人共處一室,少女父親立即報警處理。

法官審理認爲,這兩人原本就爲男女朋友,因年輕氣盛陷於情愫,兩情相悅下發生性行爲,考量無男大生前科紀錄,行爲未違反女友意願,加上犯後坦承犯行,且與其父親達成和解,依對未滿十四歲之女子爲性交罪,判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