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臺中燈會玩到沒錢 竟叩警車當「小黃」載他回家

臺中少年在臺中公園燈會上玩到沒錢,竟然異想天開call警察載他回家。(圖/記者陳睿中攝)

地方中心/臺中報導

警察是人民保母,但這種把警車當成「免錢計程車」的心態,會不會太誇張?臺中市警局第三分局合作派出所5日晚間接獲報案電話,一名甫滿18歲的林姓少年表示自己在逛臺中公園燈會時,花光身上數百元盤纏,無奈預付卡儲值無法播打,只好用公共電話撥打110,請警方載他回家,讓警方相當無奈。

合作派出所員警接獲報案後調閱林男紀錄,發現他已有2次失蹤被尋回紀錄,揣測他可能曾經被警車載回家,纔會食髓知味,再度把警車當「免錢計程車」。不過,由於林男住處位於大雅區,承辦員警認爲距離太遠,且不能濫用警車,於是只將他帶回派出所內,再連絡父親兒子領回。

▼穿着藍衣外套的少年把警車當計程車,被合作派出所警方先行代回警局。(圖/東森新聞

擔任司機林父於6日凌晨趕赴派出所時顯得相當生氣,雖然他臉色鐵青,面對兒子不發一語,但他仍然很有禮貌地向警方道謝。由於林男高中肄業且無工作,警方除勸他趁年輕趕快完成學業或謀職賺錢外,也勸他下次「別再把警車當計程車了」!合作派出所副所長吳哲維則表示,警車儘量用於處理案件爲主,若真遇到爲民服務或者刑事案件,纔會出動警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