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暑期打工成車手 警曉以大義讓他戴罪立功

年僅17歲陳姓少年暑期從事車手工作遭警識破,經警方勸說,協助警方逮捕上手19歲賴姓共犯,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送辦。(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年僅17歲陳姓少年暑期從事車手工作遭警識破,經警方勸說,協助警方逮捕上手19歲賴姓共犯,查獲合計近80萬元現金。(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年僅17歲陳姓少年利用暑期從事車手工作,日前到大里區1處超商提款時,因其不斷操作手機、神情緊張,遭警方察覺異狀上前盤查,經警方勸說後坦承犯行,並協助警方逮捕上手19歲賴姓共犯,查獲合計近80萬元的現金,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送辦,持續上溯源擴大偵辦中。

臺中市警察局霧峰分局成功派出所員警何孟芝日前中午12時許執行超商便衣守望勤務,發現有名年輕男子於領錢時不停操作手機、神情緊張,且提領出10餘萬現金,員警察覺異狀上前表明身分盤查。

起初,陳男謊稱到大里區找朋友,並稱這些是友人欠他的錢,但面對員警更進一步詢問卡片等問題時,陳姓少年卻開始支吾其詞,無法交代卡片來源及裝於紙袋所提領大量現金的原因;員警見該名少年原先乘坐計程車而來,無任何原因提領大量現金,且該年紀不應身懷10餘萬現鈔,研判應是從事詐欺車手,呼叫線上制服警力前來協助盤查。

經過警方勸說並曉以大義,告訴陳男後續將面對的刑責等問題,終於突破其心防,他向警方坦承想利用暑期打工,誤入歧途從事起詐欺車手,不料初次犯行就被警方查獲,願意帶同警方找到上手共犯。

經陳姓少年協助下,警方於國光路指定交付贓款及提款卡的地點,趁賴姓共犯取款時順利將其逮捕,並在賴嫌的車上再查獲現金65萬6千元贓款,連同陳男提領的數額加起來近80萬元,警方將2人帶回偵辦,全案依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並交由偵查隊擴大清查該詐騙集團。

霧峰分局長陳祥麟說,暑假期間正是打工旺季,詐騙集團常利用工時彈性、輕鬆賺錢等話術吸引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加入提領車手的工作,或協助詐騙集團領取面交現金等,而淪爲詐騙集團的同夥,但殊不知所面臨的不只有刑責,後續還有民事上賠償問題,提醒青少年求職過程中應提高警覺,面對公司的不合理要求及趁機騙取存摺及個人重要證件時,應詳加查證應徵公司,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