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搶銀樓遭逮!教唆男裝親友緊盯作筆錄 又騙家屬7萬和解金
遭搶銀樓店老闆指搶匪假藉拍照搶走金項鍊。(本報資料照)
未成年少年受劉姓男子唆使,去年10月間到嘉義市中正路一家銀樓搶金飾,銀樓老闆及路人制伏送辦,劉男竟佯裝少年表哥到警局關心、暗示少年「不要亂講話」,還誆稱銀樓要求7萬元和解金,向少年親友詐騙2萬元,嘉義地院依共同犯搶奪未遂罪、詐欺取財罪、詐欺取財未遂等罪對劉男判刑。
判決書指出,劉男因曾姓少年缺錢花用,教唆他搶銀樓,去年10月31日下午開車載少年先去買鐵錘、再到銀樓附近,少年進入銀樓聲稱要買金飾,陳姓老闆拿出2條2兩多、1兩多金飾,少年佯裝用手機拍照,趁機搶金飾老闆制止,兩人拉斷2兩多的金飾,少年搶走半條金鍊逃跑,老闆追趕,少年噴辣椒水抗拒,有攤商見狀踹倒、外送員及老闆等衆人合力制伏少年,警方趕到將少年帶回偵辦。
劉男假冒少年表哥到警局陪同製作筆錄,以眼神示意少年「不要亂講話」,且向少年親友提及銀樓老闆要求7萬元和解金,親友見他關心備至,匯2萬元給劉男。
劉男食髓知味,隔天向少年親友誆稱要償還代墊和解金5萬元,但親友已從警方獲知劉男涉共犯重嫌、且銀樓並未要求和解金,後來劉男也被捕落網。
法官審理,少年證稱劉男問他「敢不敢搶銀樓?」他害怕劉男對他和家人不利才答應,鐵錘是劉買的,辣椒水也是劉的,雙方約定他行搶,得手後五五分帳。劉男辯稱,少年行搶時他在洗車場。
但檢警調查手機訊號、車行軌跡與車牌辨識查詢,少年被制伏時劉男開的車曾經過現場,足認劉男在附近把風、接應。
法官判決劉男共同犯搶奪未遂罪10月徒刑,詐欺取財罪6月徒刑、詐欺取財未遂罪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因劉男另涉犯毀損、公共危險、恐嚇取財得利等案,因此目前法官沒有定應執行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