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就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對中國企業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原標題:商務部公告2024年第28號 商務部關於就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對中國企業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的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以下簡稱商務部)於2024年6月17日收到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以下稱申請人)正式提交的申請書,申請人請求就歐盟依據《關於扭曲歐盟內部市場的外國補貼條例》(以下簡稱《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商務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有關規定,對申請人的資格、申請調查的措施、申請調查措施所涉及的產品、申請調查措施造成的負面影響及相關證據材料進行了審查。
經審查,申請人符合《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五條關於申請人資格的規定。申請書及相關證據材料符合《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關於啓動貿易投資壁壘調查所要求的申請書內容及有關證據的規定。
根據上述審查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及《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第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自2024年7月10日起就歐盟《外國補貼條例》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立案調查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商務部就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
二、被調查措施及涉及產品
歐盟依據《外國補貼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對中國企業開展的初步審查、深度調查以及突襲檢查等調查中採取的相關做法。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主要涉及鐵路機車、光伏、風電、安檢設備等產品。
三、調查程序
根據《對外貿易壁壘調查規則》的規定,商務部可以採用問卷、聽證會、實地調查等方式向利害關係方瞭解情況,進行調查。
四、調查期限
調查應在2025年1月10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25年4月10日。
五、查閱公開信息
利害關係方可在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下載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電話:0086-10-65197878)查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本案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書的非保密文本。調查過程中,利害關係方可通過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查詢案件公開信息,或到商務部貿易救濟公開信息查閱室查找、閱覽、抄錄並複印案件公開信息。
六、對立案的評論
利害關係方對立案相關問題的評論,應於本公告發布之日起20天內將書面意見提交至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七、信息的提交和處理
利害關係方在調查過程中提交評論意見、答卷等,應通過“貿易救濟調查信息化平臺”(https://etrb.mofcom.gov.cn)提交電子版本,並根據商務部的要求,同時提交書面版本。電子版本和書面版本內容應相同,格式應保持一致。
利害關係方認爲其提供的資料泄露後將產生嚴重不利影響的,可以向商務部申請按照保密資料處理,並說明理由。如商務部同意其請求,申請保密的利害關係方應當同時提供該保密信息的非保密概要。非保密概要應當包含充分的有意義的信息,以使其他利害關係方對保密信息能有合理的理解。如不能提供非保密概要,應說明理由。如利害關係方提交的信息未說明需要保密,商務部將視該信息爲公開信息。
八、商務部聯繫地址
地址:北京市東長安街2號
郵編:100731
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
電話:0086-10-65198155、65198070
傳真:0086-10-65198172
相關網站:商務部網站貿易救濟調查局子網站(trb.mofcom.gov.cn)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2024年7月10日
附件1:對歐盟《外國補貼條例》相關做法進行貿易投資壁壘調查的申請書(公開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