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等4部門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

財聯社8月25日電,商務部等4部門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家電以舊換新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各地要統籌使用中央與地方資金,對個人消費者購買2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標準的冰箱、洗衣機、電視、空調、電腦、熱水器、家用竈具、吸油煙機8類家電產品給予以舊換新補貼,補貼標準爲產品最終銷售價格的15%,對購買1級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產品,額外再給予產品最終銷售價格5%的補貼。每位消費者每類產品可補貼1件,每件補貼不超過2000元。各地自主確定上述8類家電的具體品種。鼓勵地方結合當地居民消費習慣、消費市場實際情況、產業特點等,對其他家電品種予以補貼並明確相關補貼標準。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因地制宜將酒店電視終端納入消費品以舊換新補貼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