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國語大學2015年自主招生簡章

本站教育訊: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根據《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經教育部批准,2015年上海外國語大學繼續開展自主招生試點工作,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高中畢業生

一、報名條件

參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品學兼優、身心健康,具有語言方面特長和外語學習潛力,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可申請報名:

1.高中階段獲得中學作文或外語競賽全國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獎項或省級賽區決賽一等獎。

2.高中階段獲得上海市高中英語競賽決賽二等獎(含)以上獎項。

3.高三外語成績排名在全年級前5%以內。

4.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優秀,在所報考專業相關方面有突出表現,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招生計劃與專業

2015年我校自主招生人數不超過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的5%(75名),招生專業爲:英語、英語(教育)、翻譯、商務英語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日語朝鮮語印度尼西亞語泰語、葡萄牙語、瑞典語土耳其語、希臘語、意大利語、荷蘭語、金融學、國際經濟貿易、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法學、國際政治、教育技術學、漢語國際教育、新聞學(國際新聞)、廣播電視學、廣告學、網絡與新媒體、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工商管理、會計學公共關係學。

三、報名辦法

1.網上報名:2015年3月1日—31日,考生登錄“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http://gaokao.chsi.com.cn/zzbm/),申請註冊帳號,登錄後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

2.打印報名表:考生在報名系統中輸入個人基本信息,上傳報名照片,填寫就讀中學信息、高中各學期期末考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一模考試成績、高中階段作文或外語競賽獲獎情況,下載並打印報名表,由班主任老師覈實並簽名、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3.填報志願:考生在報考類型一欄選擇“普通自主”,中學所學外語爲英語的考生可以在我校招生專業中最多選擇6個專業填報;中學所學外語爲日語的考生可以填報日語、國際經濟與貿易(日語)專業;中學所學外語爲俄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的考生只能填報相應語種的專業。志願信息打印後須由考生本人簽字。

4.撰寫個人陳述:考生需結合報考專業,撰寫自主招生陳述報告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及取得的成果、進入大學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不超過1200字。

5.提供推薦與證明材料:考生所在中學對考生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考生高中階段獲獎證書複印件由中學覈實並蓋章,外語學習成績突出和具有相關學科特長的考生需由年級組長或校長簽署推薦意見,以上推薦與證明材料均需上傳至報名系統中的相應欄目。

6.郵寄書面材料:網上報名與郵寄書面材料缺一不可,且書面材料內容必須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所有材料均使用A4紙打印(複印、書寫),並按報名表、志願信息表、個人陳述報告、中學推薦材料、獲獎證書或證明材料的順序裝訂成冊(無需另加封面),於2015年4月1日前(以寄出郵戳爲準)通過EMS郵寄至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材料不予退還。

四、工作程序與錄取原則

1.材料評審:我校對考生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參加選拔測試名單,並於4月30日前在學校招生網和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

2.網上繳費:5月11日—20日,通過材料評審的考生在上外繳費平臺繳付報名考試費90元/人(收費依據:滬價費(2002)008號、滬財預(2002)008號、滬財預(2003)104號、滬價費(2003)69號、滬價費(2006) 5號)。

3.打印准考證:完成繳費的考生於6月1日—12日登錄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准考證,並加蓋所在中學公章。

4.選拔測試: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我校選拔測試,考點設在上海外國語大學虹口校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測試科目爲外語筆試(含聽力)、外語口試(面試),測試日期爲2015年6月13日,具體時間和考場安排以准考證爲準。

5.資格認定:學校根據考生外語筆試(滿分200分)與口試(滿分100分)總成績擇優選拔,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與專業,於6月22日前在我校招生網公示,同時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學生所在中學、生源所在地省級招辦公示。

6.錄取原則:入選考生高考成績達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同科類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並在自主招生志願中填報上海外國語大學(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爲準),我校根據其選拔測試結果予以錄取並進行公示。

五、領導與監督機制

1.招生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開展工作,重大事項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決定。

2.學校紀委全程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自主招生工作。監督電話:021-65422784。

六、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21-55386006、55381647;

電子郵件:ao@shisu.edu.cn;

上外招生網: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連西路550號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政編碼:200083。

七、本簡章由上海外國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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