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人才安居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延續5年
近日,山西省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佈《關於延續執行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是2022年5月20日發佈的《關於支持人才安居住房公積金貸款有關工作的通知》的政策延續,人才認定標準、貸款額度以及辦理流程等內容不變。《通知》自2024年5月23日起開始執行,有效期5年。
根據《通知》內容,符合條件的人才在太原市發生住房消費行爲,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太原市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可申請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每個家庭可享受一次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支持政策。申請貸款時,人才本人應作爲主借款人,其他符合條件的人員爲共同借款人。
省、市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和享受太原市人社部門最高檔次生活補貼的人才,在太原市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繳存年限限制,不論單方或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最高可享受100萬元的貸款額度。此外,享受太原市人社部門其他檔次生活補貼和租房補貼的人才,在太原市購買自住住房,可申請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繳存年限限制,不論單方或雙方繳存住房公積金,可享受太原市普通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
此外,人才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時,其最終可申請貸款額度,根據《通知》規定的最高貸款額度結合其還款能力、房價、首付比例、徵信等其他貸款要素綜合確定。符合條件的人才申請人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可在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轄各網點,按現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流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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