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3地發佈人事任免
平陰縣人大常委會
關於任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的決定
(2024年4月9日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平陰縣第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根據縣人民政府縣長潘建軍的提請,經審議,決定任命:
朱磊爲平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24年4月9日
平陰縣人大常委會
關於任免縣人民政府幹部職務的決定
(2024年4月9日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平陰縣第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根據縣人民政府縣長潘建軍的提請,經審議,決定任命:
朱磊爲平陰縣公安局局長;
免去:
陳劍的平陰縣公安局局長職務。
2024年4月9日
平陰縣人大常委會
關於接受陳劍辭去平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4月9日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平陰縣第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
接受陳劍辭去平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並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2024年4月9日
曹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第49號)
曹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024年4月12日,根據縣人民政府縣長孟令選的提請,決定任命:
彭修興爲曹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現予公告。
曹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4月12日
新泰市人民政府
關於公佈任命宋廣輝同志職務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現將2024年3月18日新泰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決定任命的政府組成人員通知如下:
宋廣輝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新泰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來源:平陰人大、曹縣人大常委會、新泰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