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3地發佈人事任免

平陰縣人大常委會

關於任命縣人民政府副縣長的決定

(2024年4月9日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平陰縣第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根據縣人民政府縣長潘建軍的提請,經審議,決定任命:

朱磊爲平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24年4月9日

平陰縣人大常委會

關於任免縣人民政府幹部職務的決定

(2024年4月9日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平陰縣第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根據縣人民政府縣長潘建軍的提請,經審議,決定任命:

朱磊爲平陰縣公安局局長;

免去:

陳劍的平陰縣公安局局長職務。

2024年4月9日

平陰縣人大常委會

關於接受陳劍辭去平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請求的決定

(2024年4月9日縣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平陰縣第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決定:

接受陳劍辭去平陰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職務的請求,並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2024年4月9日

曹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公 告

(第49號)

曹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2024年4月12日,根據縣人民政府縣長孟令選的提請,決定任命:

彭修興爲曹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現予公告。

曹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24年4月12日

新泰市人民政府

關於公佈任命宋廣輝同志職務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

現將2024年3月18日新泰市第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0次會議決定任命的政府組成人員通知如下:

宋廣輝爲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新泰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來源:平陰人大、曹縣人大常委會、新泰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