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來廈求職和見習實習大學生可享免費住宿,最長住一年
廈門市住房和建設局與市人社局、市財政局日前聯合印發通知,出臺《關於爲來廈求職和見習實習大學生提供免費住宿保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可享受累計長達12個月的免費住宿。
適用對象一是畢業3年內來廈求職、見習,且個人在廈門無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全日制大專(含)以上畢業生(本地大學生集體戶視同非本市戶籍);二是來廈實習的非本市生源全日制大專(含)以上在校大學生。
按照每人“一張牀”的住宿標準保障,原則上兩人一間,每間最多不超過3人。符合條件的大學生,可申請累計最長12個月的免費住宿。住宿期間免交租金,但個人要自行承擔水電、物業等相關費用。
《實施方案》明確了免費住宿退出機制。包括:已在廈就業創業的;累計已享受免費住宿時間滿12個月的;收到住宿通知起5個工作日內未辦理入住,且無正當理由的;其他存在違反入住協議、入住管理規定或消防安全承諾等應當退出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