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鹿山坡地遭濫墾1公頃 落差達17公尺

沙鹿榜文土地民衆濫墾成三階平臺面積逾1公頃,落差高達17公尺。(臺中水利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沙鹿區榜文段土地遭民衆濫墾成三階平臺,總面積逾1公頃,落差高達17公尺。(臺中市水利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沙鹿區榜文段土地遭民衆濫墾成三階平臺,總面積逾1公頃,落差高達17公尺。(臺中市水利局提供/陳淑娥臺中傳真)

臺中市沙鹿區榜文段土地,有民衆未依水土保持規定提出申請,逕而濫墾山坡地成三階平臺,總面積逾1公頃,落差高達17公尺,嚴重影響公共安全,臺中市水利局已立即要求停工限期改正,並移送臺中地檢署。

水利局指出,該民衆在沙鹿區榜文段土地,未依水土保持法提出申請,擅自於該地堆積土石違規面積近2個足球場大,嚴重造成整體邊坡不穩定。由於該地下方緊鄰臺灣大道,若遇大雨恐造成土石滑落,將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已要求水土保持義務人加速進行改善並依法移送法辦

水利局表示,山坡地開發利用應依水土保持法規定,提送水土保持計劃,經覈定後才能施工,並應依覈定計劃施作,不可擅自濫墾土地,如未經申請許可即擅自於山坡地開發,除依法處6至30萬元罰鍰,恐將面臨司法刑責

水利局提供免費水土保持相關業務諮詢,另設有水土保持服務團,提供現場水土保持技術指導,民衆可撥打服務專線0972-412738洽詢。

水利局提醒,市府已針對山坡地違規案件制定完整標準作業流程,並透過巡查人員衛星影像空拍機運用衛星篩選變異點,快速查報及制止山坡地違規行爲,民衆切勿心存僥倖擅自開挖山坡地,以免傷財甚至面臨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