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零公告奇信志成拆股:股東承諾遵守減持新規,不存在繞道減持突破規則

8月2日,三六零(601360.SH,下稱“360公司”)發佈公告,其控股股東天津奇信志成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奇信志成”)決議解散清算。此次清算並非破產清算,不是奇信志成經營困難或資不抵債導致破產,奇信志成組建之初股東間約定的解散條款均已達成,故有股東提議要求進行解散清算。清算後奇信志成將從360公司單一大股東拆分成36個小股東,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同時上市公司第一大股東將由奇信志成變爲周鴻禕。360公司經營不受影響,管理層和董事會不變,公司實控人仍爲周鴻禕不變。

公告顯示,清算不影響奇信志成每90天的減持額度。雖然大部分股東清算後持股低於5%,仍需按控股股東進行預披露,遵守信息披露程序、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不變。

奇信志成股東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1%,採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日內,減持股份總數不得超過上市公司股份總數的2%。無論經過多少次清算再分配,股東仍需持續共同遵守1%+2%的減持額度限制。360公司創始人周鴻禕承諾未來至少12個月不減持。據瞭解,周鴻禕曾連續多次作出“不減持承諾”,均嚴格遵守。

根據《上市公司股東減持股份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六條,因離婚、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終止、公司分立等導致上市公司大股東減持股份的,股份過出方、過入方應當在股票過戶後持續共同遵守本辦法關於大股東減持股份的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爲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股份過出方、過入方還應當在股票過戶後持續共同遵守本辦法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減持股份的規定。也就是說,對於股東通過法人終止解散清算的情形,股份過出方、過入方須持續共同遵守大股東、控股股東減持相關規定,已封堵此類繞道減持空間,不存在股東解散能夠減持套利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