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戒期間 陸籍女不戴罩逛大街還襲警 下場出爐

臺北地方法院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43歲的尹姓大陸籍女子去年疫情三級警戒期間,她未戴口罩上街,張姓員警上前盤查,她拒絕配合還拉傷員警,臺北地方法院依傷害罪將尹女判處拘役55天,可易科罰金。緩刑3年,接受法治教育課程3場次。可上訴。

尹女在去年7月25凌晨未配戴口罩,外出至臺北市大安區新生南路2段與金華街口,臺北市警察局張姓警員上前盤查,她拉扯警員,致其左側手肘及左側前臂多處長條形傷口、皮膚淤紅等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