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芳第二產業區 選址遭地方質疑
新北市瑞芳第二產業區鄰近瑞芳工業區,但私有地佔9成,又有大量山坡地,地方質疑開發效益不高。經發局表示,將陸續辦理公聽會,再與地方溝通。(新北市經發局提供/蔡雯如新北傳真)
新北市政府籌備推動「瑞芳第二產業區」,盼引入汽車及其零件製造、運輸等製造產業進駐,不過,預定地有9成私有地、山坡地居多,地主紛紛反映,市府無意願取得完整私有地,造成畸零地林立,後續也無法確定有廠商進駐,質疑園區選址有問題;經發局迴應,考量產業聚落髮展等條件才選定該址,將陸續辦理公聽會,與地方溝通。
瑞芳第二產業區緊鄰瑞芳工業區,市府在基隆河禁限建解除管制後,便啓動報編計劃,園區計劃開發面積約13公頃,不過,預定地有10公頃土地分區都是林業用地,有大片3至5級山坡地,開發受限。
另外,園區公有地僅佔約0.5公頃,其餘皆爲私有地,預定地內還有資收場、加油站、營建公司,市府須與地主協議價購,纔可取得土地開發,目前全案仍在開發暨細部計劃審議。
有地主反映,市府先射箭再畫靶,恣意匡選土地,只要平地,卻不收山地,剩下的土地都是畸零地,相當不公,市府聲稱該產業園區可創造千個就業機會,但瑞芳工業區長期有土地、人才招募不足等問題,根本無法保障有廠商願意進駐。
市議員林裔綺表示,因爲瑞芳工業區飽和,市府才規畫第二產業園區,但是園區預定地周邊都是山坡地,開發面積有限,市府若強制開發,現存的加油站等公司面積所剩不多,根本無法再營運,市府至今也沒有講清楚土地取得價格。
林裔綺說,市府應該好好評估,該塊預定地開發面積、價值不大,未來投資成本也高,是否真的有廠商願意進駐,若市府最終仍要強制徵收,恐引發地方反彈,建議市府可去尋找縣政府時期規畫的瑞發產業園區,或許可作爲替代方案。
經發局表示,目前預定地兼具產業聚落、可開發用地較多等優勢,該案正將地方意見納入開發計劃修訂,近期會重新提送區域計劃專案小組再次審查。
針對山坡地疑慮,市府先前已做過分析,確認符合產業園區門檻,地主若認爲土地經切割畸零難以利用,可在協議價購或土地徵收階段時提出一併協議價購或徵收的申請。
經發局也表示,目前已同步瞭解瑞發工業區資料,但因年代久遠尚未蒐集到具體資料,不過,若確定有該塊地也屬另行評估案件,若現行計劃通過審議,市府仍會全力推動現址成爲產業園區,並將再舉辦公聽會,與民衆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