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免稅額確定提高到3萬5 財部:努力趕6月底前上路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原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或家用行李物品(管制品及菸酒除外),每人免稅額2萬元,若超過免稅額應至紅線臺申報,未申報遭查獲將沒入。不過,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爲或經常出入境且有違規紀錄者,不適用上述規定;所謂「經常出入境」,指30日內入出境2次以上或半年內入出境6次以上。

由於自用行李物品免稅額已30多年未調整,考量物價漲幅及消費力提升,財政部關務署已確定將自用行李物品免稅額由2萬元調高到3.5萬元,草案待預告後生效。關務署預估應可在6、7月上路,但立委認爲太慢,莊翠雲表示,會努力趕一下,在6月底前會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