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僑集團因訴訟、仲裁事項被限制高消費
觀點網訊:7月19日,融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披露公司因訴訟、仲裁事項導致相關主體新增被限制高消費情形。
公告顯示,根據福州市倉山區人民法院的執行,融僑集團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及實際控制人被限制高消費,具體包括不得乘坐飛機、列車軟臥等交通工具的高級別座位,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不得購買不動產或進行高檔裝修,不得租賃高檔場所辦公,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不得旅遊度假,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以及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等。
融僑集團表示,公司及相關主體正在與相關機構就上述情況進行溝通,並爭取協商解決,同時將按照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告還提到天津融津置業有限公司的相關資產情況,該公司張家窩項目的剩餘收益權是多隻債券的增信擔保措施之一。目前,融津置業正與政府協商,將張家窩項目的相關自持租賃住房調整爲普通商品住房,並已繳納50%的土地出讓金,與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西青分局簽署了補充合同。
融僑集團認爲,將張家窩項目自持租賃住房調整爲普通商品住房,對項目的去化整體有利,並將持續推進相關項目銷售去化工作。